不想當美國人不行嗎?

2005年我從美國研究所畢業,
在美國找工作找得很不順,
因為我沒有綠卡。

但是,我沒辦法為了找工作而去辦綠卡
因為我沒有美國人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叔叔阿姨伯伯嬸嬸可以讓我用依親的方式,在非常短的時間拿到綠卡。

我只能先找到一份工作,再求老闆賞我張綠卡。
所以就先去一家台商公司當廉價勞工,
因為老闆說,
如果你夠乖,我就會當你的贊助人。

因為在911事件後,想當美國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以一個留學生來說,
第一要先畢業(這…我知道是廢話啦)
畢業後可申請一年的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延長一年簽証的有效性。
再來,要去到一家願意贊助你工作簽證或綠卡的公司做「長期」的工作
(因為每一關都要申請很久,而且還有配額問題,中間一有變動就要重新再來)

苦命點的,先申請個H1工作簽証,三年一簽,可延長一次。
六年期限到之前,一定要讓公司點頭贊助你綠卡的申請,否則就回家吃自己了
一些精打細算的僱主就抓著這一點,只要幫忙辦了H1,員工通常就會死心塌地工作六年,中間不敢離職,沒加班費沒加薪也不敢出怨言。公司只要在H1快到期 時,再替員工送出綠卡申請,就可以再延長員工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權利,反正綠卡申請又是另一段漫漫長路,員工就會再繼續死心塌地為老闆工作。

我那時的情況是,一進公司就先申請H1簽証,半年後就開始準備申請綠卡(我算是遇到通情理的老闆),申請綠卡的前置作業不少,找律師、交一堆錢(因為這些照理是僱主要付的錢,一遇到台灣人老闆,就自動變成員工自付~Orz)

好不容易找了個願意幫忙辦的律師,了解以自己的狀況還可以辦加速型綠卡(反正就是有碩士學歷,年薪在某個程度以上的意思。)那為什麼要說找律師不容易呢? 因為我雖有碩士學歷,但是只有「廉價勞工」的薪水,其實根本不適用加速型的規定,但是若有律師幫忙衝看看,還是有機會的(製造年薪不錯的假象~如何製造, 就是商業機密了)

談定了律師,再來要去登廣告,向移民局證明,公司要是少你這個「優秀」人才,可能會計制度會有漏洞,安隆案會再發生,全美國沒有其他人可以適任這份工作, 非得要找這個遠來的和尚唸經才行。而且這個廣告要在全國性的報紙上登個三天,還要去勞工局通報,勞工局也會轉介適合的履歷給公司參考。

我就是在這個階段,決定不玩了,要回台灣做快樂的一等公民。

嚴格來說,我甚至不能算開始申請綠卡,我在前置作業時就放棄了,
而那時為了申請綠卡而登的廣告,就真的用來徵我後任的新會計。

為什麼要放棄?
畢竟,一開始想留在美國,大部份還是因為家人的期待(我爸可是在319槍擊案後就把兩年份的生活費一次匯給我,還嚴肅地跟我說「妳要省著用喔,台灣不知道會怎樣?我們家就只有妳在美國,自己要保重……」)

可是我實在很討厭當外國人的感覺,一直想回台灣,找自己喜歡的工作,不用想老闆會不會幫我申請綠卡,不敢抗議薪水太低,還怕老闆一怒之下,一旦撤銷贊助,綠卡就沒望。那感覺真的很差。

但當美國人到底有什麼好?
只要台灣有危機,就可以落跑?
還是拿美國護照,到很多國家都免簽證?

台灣為什麼會有危機?為什麼拿「中華民國」護照到哪裡都要簽証?
為什麼有些台灣人沒有心思想這些問題,反而花空心思想要怎麼樣才能弄到其他國家的國籍才能免去那些煩惱?

搬回來台灣快兩年了,還是很高興自己當年做的決定,
每次被問到為什麼要回台灣?
我都會說「為什麼不回台灣?台灣才是我的家!不想當美國人不行嗎?」

 

Reader Comments

非常支持你~我現在在美國念碩士~其實我大學也是在美國念~可是我已經聽快一萬次美國人問我:你畢業後要留在美國還是台灣?口氣就是那種巴不得我不要留在美國~一副以為全世界都是巴著當美國公民的樣子~看了就討厭~我完全覺得台灣比美國好太多了~真是不懂哪些美國哈巴狗~

不好意思在你的blogger說了這樣的話~如果你不喜歡請刪掉~只是本人無意中看到你的這篇文章~真覺得很支持你^^